国家能源局调整火电审批制度 将打捆发“路条”

发布日期:2014-07-01 阅读量:4130

获悉,国家能源局将改变逐个项目下发路条的方式,通过编制电源规划,测算地区电力电量平衡,核定火电建设总规模,优选火电备选项目,按年度下发分地区的火电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地方政府依据能源局下发的规模,布局本地电源项目。

据了解,改革火电审批方式、制定年度建设规模的工作今年初就已经启动,但具体建设规模迟迟未定。在这一期间,各地发改委一直在与国家能源局沟通,均希望为所在省份多争取一些规模。

目前,2014年建设规模已经确定,各省正在研究本地建设方案。值得注意的是,个别省份提出优先将违规项目纳入盘子的思路,解决未批先建火电项目的身份问题。

中电联电力专家王永干说:2008年之前,在全国电力装机不足的情况下,为解决缺电问题,一些违规发电项目得以建设、投产,并为地方解决了缺电问题。但基于违规建设的事实,做出审批决定的地方政府应该承担一定责任,不能推脱。否则,未批先建将扰乱电力市场。

为解决这一历史问题,20136月国家能源局曾下发文件,启动符合产业政策的60万千瓦级未核准建设火电项目核准工作,为违规建设项目正名。当期共有8家未核准建设火电机组,装机规模794万千瓦列入核准计划。

--信息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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