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中律评杯”2017年度十大生态环境案例公布,国浩贵阳办公室律师承办的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诉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政府和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全国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行政磋商案同时入选。
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诉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政府和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一案,对NGO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及以政府环境质量责任作为诉讼对象进行了有益探索,创新人民调解在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的应用,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解决方式探索了新的途径,减轻了行政机关担心败诉的心理压力。同时,在诉讼过程中行政机关主动治理环境,保障了环境公益诉讼根本目的的实现,可谓政策推动型环境公益诉讼向环境治理型环境公益诉讼转变的典型案例,是司法案件与“双河长”制相结合的典范。
全国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行政磋商案中,贵州省环境保护厅代表贵州省人民政府,与责任人贵阳开磷化肥有限公司和息烽诚诚劳务有限公司就生态修复方式、损害赔偿等问题,委托贵州省律师协会作为第三方进行磋商,省律协指派国浩贵阳办4名律师具体承办,经磋商达成协议,并进行司法确认。该案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中办发[2015]57号)发布后全国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行政磋商程序等进行了有益探索,为2018年1月1日在全国全面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积累了经验。
同时入选“中律评杯”2017年度十大生态环境案例的还有天津5渔民诉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污染损害赔偿,常州环境公益诉讼天价公益诉讼费案,我国首例保护古树名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腾格里8企业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用棉纱堵空气采样口进行数据造假西安7名环保工作人员被诉案,保护绿孔雀诉请停建戛洒江水电站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校园毒跑道环境公益诉讼案、浙江特大贩卖穿山甲等野生动物案等。
国浩贵阳办公室长期专注于生态环境保护,组建了生态环保律师团队,主要包括白敏、陈小平、郑世红、李德学、王海蓉、涂丹、赵雪、汤津、谭琪等律师。在担任政府生态保护部门及企业法律顾问的同时,国浩贵阳办公室更致力于环境保护公益活动,截止目前,共承办了环境公益诉讼案23件,独立发起成立了2个生态环保调解委员会,接受法院委托调解成功生态环境案2件,主持磋商成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1件,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5部,并且担任了民间河长,多年来免费担任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法律顾问等等。
“中律评杯”2017年度法律案例评选活动由律媒百人会发起,多家专业机构承办。本次评选在广泛收集案例的基础上,遴选出典型案例在网络平台进行网络评选,并根据网络评选的结果,结合专家投票意见,最终根据案件的影响性、复杂性、辩护难度和社会意义,确定2017年度十大环境诉讼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