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2日,国浩苏州办公室合伙人黄建新、孙晓彦,律师邬钰莲、施洋应苏州市吴江东方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苏州东方智汇创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的邀请参加“东方国资投融资大讲堂第一期:股权激励—赋能员工的金融之道”。吴江地税局纳税服务局局长李少菊、吴江地税局调研室主任张洪,广发证券、大信会所、华星咨询、龙驹投资等中介机构及投资机构,以及吴江区当地企业代表出席了本次活动。
黄建新律师就“股权激励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进行了演讲,并以企业的视角就股权激励的内容、操作方式、法律风险及误区进行专题演讲。在圆桌论坛环节,黄建新律师与会嘉宾对股权激励的法律、税务及经营问题进行了分享和解答。
苏州市吴江东方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准、苏州市人民政府批复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东方国资为吴江区引导基金、科创基金、区域扶持基金、“拨改投”基金及苏州湾人才基金等五大政策性创投基金的管理机构,依托50亿元规模的产投母基金,加快与吴江区五大平台的对接步伐,先后分别与太湖新城、汾湖开发区、吴江经济开发区合作设立3支母基金,共计规模120亿元。通过近年来努力,已与区外多家知名投资机构合作设立23支商业基金,规模超40亿元。
国浩苏州办公室一直践行着与企业共同发展的理念,利用国浩律师事务所在资本市场上的优势,为企业提供优质与专业的资本市场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