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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合伙人黄伟民律师代表“国浩”出席中国证监会举办的会议

国浩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06-03-08

    年初,中国证监会召集国内从事证券投资基金法律业务的部分律师事务所律师,就规范律师事务所为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出具法律意见的事宜,提出具体要求。本集团合伙人黄伟民律师代表“国浩”出席了这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