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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永才擅自载客一案
发布时间:2019-12-26
 

案件名称

施永才擅自载客一案

处罚决定书编号

2120191770

当事人

(姓名或名称)

施永才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事由

擅自载客

处罚依据

《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

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16

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