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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擅自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一案
发布时间:2020-04-07
 

案件名称

金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擅自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一案

处罚决定书编号

2120200324

当事人

(姓名或名称)

金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京生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

处罚依据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30

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