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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俊超乱倒垃圾(个人)一案
发布时间:2020-06-08
 

案件名称

喻俊超乱倒垃圾(个人)一案

处罚决定书编号

2120200416

当事人

(姓名或名称)

喻俊超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事由

乱倒垃圾(个人)

处罚依据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

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04

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