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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方航空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单位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一案
发布时间:2021-09-01

案件名称

上海东方航空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单位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一案

处罚决定书编号

第2120211133号

当事人

(姓名或名称)

上海东方航空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徐新

处罚事由

单位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

处罚依据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伍仟圆

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25

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