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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星辰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一案
发布时间:2021-12-14

案件名称

周星辰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一案

处罚决定书编号

1120211165号

当事人

(姓名或名称)

周星辰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事由

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

处罚依据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十九条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伍拾圆

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2-12

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