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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明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在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一案
发布时间:2022-01-11

案件名称

上海明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在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一案

处罚决定书编号

2120220245号

当事人

(姓名或名称)

上海明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江海

处罚事由

未在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处罚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伍佰圆整

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1-10

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