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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为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在道路两侧栽培、修剪树木或者花卉等作业产生的枝叶、泥土,作业单位应当及时清除一案
发布时间:2022-03-20

案件名称

上海为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在道路两侧栽培、修剪树木或者花卉等作业产生的枝叶、泥土,作业单位应当及时清除一案

处罚决定书编号

1120220278号

当事人

(姓名或名称)

上海为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事由

在道路两侧栽培、修剪树木或者花卉等作业产生的枝叶、泥土,作业单位应当及时清除

处罚依据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陆佰圆整

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3-13

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