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公共事务 > 执法公示 > 上海五旺建筑工程中心任意倾倒工程渣土一案
上海五旺建筑工程中心任意倾倒工程渣土一案
发布时间:2022-08-08

案件名称

上海五旺建筑工程中心任意倾倒工程渣土一案

处罚决定书编号

2120220308号

当事人

(姓名或名称)

上海五旺建筑工程中心

法定代表人姓名

田志望

处罚事由

任意倾倒工程渣土

处罚依据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五款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捌仟圆

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8-03

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