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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广淮建设有限公司擅自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一案
发布时间:2023-02-28

案件名称

上海广淮建设有限公司擅自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一案

处罚决定书编号

2120230045号

当事人

(姓名或名称)

上海广淮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林爱平

处罚事由

擅自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处罚依据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壹仟圆

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2-27

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