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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空器材华东有限公司单位未履行控烟义务一案
发布时间:2023-03-31

案件名称

中国航空器材华东有限公司单位未履行控烟义务一案

处罚决定书编号

2120230093号

当事人

(姓名或名称)

中国航空器材华东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瞿一兵

处罚事由

单位未履行控烟义务

处罚依据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十八条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叁仟圆

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3-29

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