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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山鑫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履带车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一案
发布时间:2023-04-17

案件名称

上海山鑫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履带车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一案

处罚决定书编号

2120230122号

当事人

(姓名或名称)

上海山鑫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陈海山

处罚事由

履带车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处罚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伍仟圆

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4-15

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