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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向光无准营证经营出租汽车一案
发布时间:2023-07-07

案件名称

杜向光无准营证经营出租汽车一案

处罚决定书编号

2120230271号

当事人

(姓名或名称)

杜向光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事由

无准营证经营出租汽车

处罚依据

《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贰仟圆

执法单位名称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7-05

其他信息